有時候總想做點什麼事情來證明我存在,
但有時候天總不從人願。
怨天尤人是我一貫的做法,
但這次,我似乎連怨天尤人的資格也沒有了…
畢竟,我什麼都不是。
大家都同是在同個起跑點上,大家都是迷而已。
並沒有說誰的資歷較深資格就較大,沒有!
大家都是平等的,沒有誰有資格管理誰。
所以,我可以提議、建議,但你不一定要聽;
同理,你可以提議、建議,但我不一定要聽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本身的個性使然,我就是會想太多想太遠。
網路這個世代,有太多的01數據存在。
每一個資料都其來有自。
你今天lag一秒鐘,就有可能miss掉許多事。
所以,爬文(翻過去的資料,將其變成自己的資料)變成一件很重要的事情。
或許有人會認為那些都是無意義的資料,反正都只是亂哈啦亂聊而已。
但是,那在少數人的心理,卻是一份很值得深藏的記憶、回憶。
雖然只有短短這幾天的網路相處,卻是一份很值得珍藏的記憶,與一群很值得深交的朋友。
可是,我或許已經到了要抽身說再見的時刻了。
我一樣會新增老大的資料出來在這裡。
只是聊天室我卻不一定會過去了,過去也不一定會說話了。
因為說過的話,都會成為碎紙機的粉塵。
很多值得記憶留戀的經典片段就直接成為歷史鴻溝的碎片了───還是撿不回來的碎片。
粉塵、碎片,代表無法回憶,不值得留念。
而不值得留念的東西,又何必去記憶呢?
所以,說了這麼多,還是到了說掰掰的時候了。
我不會過去Giddensfans(人名頭個字還是大寫吧)那邊佔回應數。
但我偶爾會過去看看狀況。
大家還是玩開心點:)
以後我會說話的地方剩下bbs、我家、老大家而已了。
我喜歡,在會留下印子的地方發聲,作為我自己的人生註記。
至少,要翻資料時還有跡可循:)
例如我跟某人如何認識,當初發生過什麼白痴事情等等。
隔個幾天、幾週、幾個月甚至一兩年回來再看到,都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:D
- Feb 10 Sun 2008 13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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