續 神明的處罰。
我說過,我第一任女友是林小姐。
在我網誌內,也一再的提及是林小姐。
另外,我也說過好幾次,林小姐的劈腿對象,是我的好兄弟楊先生。
其實,交往很久的女朋友跟最親的好兄弟互劈,
這件事情是真的。
不過不是楊先生跟林小姐。
真是冤枉了他們兩位…
林小姐是還有連絡,而她也知道這件事情。
很感謝她還願意當我的煙霧彈,因為我不想有人知道真正的人是誰…
怕她會受影響…
而可憐的是楊先生…
國小畢業後就跟我毫無聯繫了,而被我拿來當煙霧彈而不自知…
唉,我這一生對不起的人真多… ˊˋa
以上是第一謊言。
也是大多數人所知的部份。
而第二謊言,有不少分歧點…
有人聽說我那段戀情只有一年多將近兩年,
那是煙幕。
有人聽說那段戀情有四年之久,那也是煙幕。
其實這部份的真實,我還沒釋出過。
真正的時間是三年過兩個月多幾天。
國二上學期開學後不久結束的。
嗯,這一點我可沒放煙幕,就是那10月26日。
天殺的、該死的一天…
我永遠忘不了那天的那通電話…Orz
所以療傷期不是兩年多,而是四年多…
這好像是在高三上唬了小G宗的?
我也忘了:P
現在療傷期長達五年餘囉…
再來,
其實那也不算唬小G宗啦…
只是要換一下形式罷了。
兩年,確實是有個兩年。
不過是忌辰滿兩年…
我很不想提及這件事,但是還是得提。
吶~之前我跟某幾個人解釋過我照片放的那張「天空見」。
那張九把刀老大簽的名題的字的「天空見」。
就是想見到… 嗯…
一些已經永遠不再見,也無法再挽回的人、事、物。 (Even 感情。)
當時跟小G宗、耘緯講的那個兩年,其實在我不想提及那個忌字的情況下,
我把它扭轉成了分手的日子滿兩年。
也順帶的讓我的戀情期拉長了…
算是以另一種方式的滿足了我心裡的一點渴望吧…
只是當要揭穿這件事的時候,心會更痛一些就是了…
問我心還痛不痛?
不要問廢話。
這種事情哪有不痛之理?
只是痛又能如何?
既然能概括傾出,自是釋懷之時。
不然,老早ESC按下去或關閉網頁了。
還打啥網誌?
也許,是前陣子我貼的那篇醜奴兒吧。
「少年不識愁滋味,為賦新辭強說愁。」
呵呵…
可能是這原因,我才會刻意扯謊、編言,
進而唬爛出一串文章吧…
每每寫完一篇,其實我是有點竊笑的…
雖然還是帶著哀傷的情緒在寫,
但在寫完之餘,仍是帶過一抹笑意…
很抱歉,我把來此的讀者當傻子了。
制約裡面,有一條我沒打出來的隱藏條款。
「以自己控制能力放掉已逝者的一切點滴,
或是以外力逼使忘記已逝者的一切回憶。」
自控力,有點失望,因為努力了好幾年,還是失敗。
外在力,其實國中就在嚐試了…
只是車禍亂撞好幾次,還是撞不到頭…
身體自然反應會下意識逃避,我也沒辦法:P
所以,還有待努力。
既然現在一切都講出來了,那隱藏條款也不用了。
公開出來就好了。
也不用背負、記那麼多有的沒的…
題外話一下
最近我時常覺得很奇怪…
明明留言都沒有…
怎麼一天還固定會有2X的瀏覽人次…
我很確定這不是我自己洗出來的…
我最多一天也才開三次Blog…
最多也只能洗到三次而已…
更別提有時是網頁沒關掉按重新整理而已。
喂~
那些來偷窺、偷看的朋友們~
留一下言讓我知道是誰啦><
不然我會害羞的>/////<
題外話結束。
其實交代到這邊應該可以了。
看完上面那些還沒辦法分辨真偽的人…
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解釋了…
是真?是假?
端看各位如何分析囉…
(可能有人會認為我這篇也是唬爛的,可是我得說一句:
「這篇裡面的內容,比他媽陳水扁的發票還真!」
以上。
2007/03/12 - Gusing - 陳冠宏 - 家中所書
ps:哪天我掛了,這篇就當遺書吧!
ps2:當然,要我掛了才算數!
別忘了你猴老大我命比小強還韌:P
2004年動脈那一道傷疤,聽說嚴重失血到休克…
我還是標去家齊、光華園遊會玩了:P
這件事,問士翔兄或政達兄最清楚!
再者,國中大小車禍撞幾次沒死?
問國中同學都知道~
這兩件事情不是豪洨的啦~~~~~~!!!!
噢!說到豪洨~
我腿斷休養半個月那是真的!
不過裡面有藏鋼釘是假的!
真真假假,假假真真;
真亦假,假亦真,真亦假亦假亦真!
友者,心機始;
兵者,詭道也。
以後開始要說真話了:P
真希望不要嘴砲到出口狂傷人啊啊啊~
結果文末最後一句,我又嘴砲了:P
- Mar 12 Mon 2007 18:18
The tu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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